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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天津和平区法院公布了对张修维醉驾一案的判决,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修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此判决结果一公布,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缓刑三个月执行,意味着张修维不会受到拘役处罚,天津媒体透露张修维接下来将跟随球队前往海外拉练,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显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适用于足球明星。
同为醉酒驾车,音乐人高晓松入狱6个月,前央视主持人郎永淳入狱3个月,均为实刑。这两人的背景不必多说,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但他俩却没有享受到张修维的“缓期执行”,可见张修维在天津背后的靠山势力有多大,也再次验证了那句话:天津这个地方,情况太复杂了。
张修维是成都人,身在异乡,却能够撼动当地的法律判罚,他背后的靠山无疑就是权健集团,这个富甲一方的地方企业。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之前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会不惜一切保全张修维,“他年纪轻轻,只有21岁,比我的孩子还小,再说了谁家的小孩没犯过错,他的错误是我们俱乐部的问题;如果外界要批评的话,就冲我们俱乐部来,我希望社会外界不要再炒作他了,我将来也还会继续培养他。让他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想必正是在束昱辉的保护伞下,张修维在事发后,还能回到球队继续参加训练,而从出事到宣判隔了2个月,并且享受“缓期执行”,这一切显然都有人在背后为他打点好了。
张修维作为一名公众人物,醉驾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方面是对法律法规的践踏,同时也是对于社会价值观的扭曲——醉驾怎么了,撞了6辆车又怎样,只要我有钱有靠山,就可以逃脱惩处,不服?
北京时间12月15日,根据天津法院网12月14日的判决书,天津权健球员张修维,因为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作为公众人物,醉驾被判刑,张修维并不是第一位。但是,相比文化名人高晓松、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的刑期,张修维绝对是被从轻处理了。不过,这件事情对相关人员,却有着重大的警示意义。
1、对张修维自己:作为一名年轻球员,特别是在中国足协U23政策影响之下的国字号球员,张修维的前途其实是非常远大的。如果没有醉驾这个件事,本次东亚四强赛的中国国家队名单中或许就有他的名字。可惜,因为醉驾,他失去了第一次入选成年国家队的大好时机。一个年轻人,年纪轻轻就有了百万级的年收入,失去对自己的控制是很有可能的。毕竟,他太年轻,而社会有那么复杂。希望张修维引以为戒,知耻而后勇,用足球场上的表现登上媒体头条,而不是登上法制频道。
2、对张修维身边的队友:作为球队的老大哥,不要总带着这些年轻球员去他们不应该、不适合去的场所。毕竟球队的老大对队友有着传帮带的责任,而且,一支球队的风气如何,老队员的行为影响是巨大的。虽然,陪着张修维去派出所解决问题是有担当的表现。可深夜带着年轻人去抽烟、喝酒就不符合职业队员的行为规范了。而且,抽烟、喝酒对运动员的身体能力的损害是相当大的。没看到加斯科因那么有天赋的球员现在已经穷困潦倒了吗?
3、对俱乐部的管理者:球员当然可以有自己的业余生活,但是绝对不能影响职业生涯,更不能违反法律。俱乐部的责任就是创造合适的氛围,让球员们有更好的休闲模式。而且,配套的保障制度、奖惩制度必须在建立、执行、反馈等方面要准确、及时、持续,这是一支球队管理好的基础。
4、对社会大众:我国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1年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2017年10月5日晚,郎永淳饮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剐蹭。昨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前央视主持人郎永淳醉酒驾车一案进行了宣判,最终认定郎永淳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4000元。
2006年7月21日凌晨,在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南门路口,乒乓球名将孔令辉驾驶无牌照保时捷跑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并发生冲突。事后交警证实孔令辉是酒后驾车,并将他依法拘留,扣除驾照半年,处以1800元罚款。
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其实判罚没什么错误,因为他是公众人物,所以才会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和猜想而已!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就是拘役!! 这判决哪儿不对了? ? 别不懂法装懂,又说什么社会不公,社会公正的前提就是依法办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又会有人要说,假如他酒驾撞了人怎么办? 如果撞人了,那就落入交通肇事的范畴,不会定危险驾驶了! 既然他定了危险驾驶罪,意味着他的行为虽然恶劣,但是造成的社会危害还没到达你们说的那样! 至于缓行,就是这个罪给他定了,有案底了,但是附条件不执行刑罚,在这些危害不大的罪名中适用比较广泛。就算拘役了,犯人无非就是劳动改造,定期还可以回家,没错可以回家。这些都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
最后,希望张修维通过这次事件长长记性,好好踢球,还会是国足的希望酒驾这次是他的一次教训,也是同龄人的一个反面教材,但如果他就此一蹶不振,那么我看你也没什么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如果能重新振作,我相信,你必是国足的未来!
加油吧浪子回头金不换!!
当然啦,犯事,办事不走正规途径解决,总想着凭关系送礼走“捷径”。正是这种行为纵容且成就了贪污腐败的滋生。法制社会不是单单依靠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就可以建成的,而是需要所有公民参与其中。人若光明,就不会认为这世界黑暗。人若心怀希望,就不会觉得这世界充满绝望。同样,人人都光明,这世界将没有黑暗。人人都心存善良,那谁会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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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看来这次张修维确实要好好修为了!
这次一审判决后,很多球迷在社交媒体上吐槽:职业球员有钱,法院判的比较轻,缓刑三个月就没事了,一天牢也不用坐。
其实没有什么不妥:在这个案件中,没有涉及人员伤亡,判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合理的,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就是拘役、处罚金,拘役三个月是合理的。
另外,判决书中说到张修维有悔改表现,加之情节较轻,所以缓刑也是合理的,并不存在什么猫腻。
所以,并不能看到他是一个职业球员、收入很高,就怀疑这次审判不合理,一切还是要以法律为准。
被称为“中国莫德里奇”的张修维,曾经是U22国家队的中场核心,踢球很有灵气的他,球风飘逸、大局观出色,组织传球、前插射门都很不错,至今无人能够代替他的位置。
这次案件给他的职业生涯,带来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8月15日发生了醉驾案后,足协就停止了他的一切足球活动,权健也对他停薪6个月。
------这次宣判完毕后,在三个月缓刑期内,他不能参加训练比赛,权健队的冬训名单,也没有他的名字,看来到明年3月之前,肯定是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而他的U22国家队队友们,正在参加东亚杯,如果没有这次醉驾案,凭他的能力,应该能参加东亚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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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他能够确实以此为戒,改过自新、好好修为!
近日,张修维醉驾议案终于宣判,被告人张修维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今年8月17日,张修维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连撞六车,导致七部车辆受损,很快张修维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后张修维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经过将近4个月的等待后,此事终于宣判,根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修维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修维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从重处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抗拒行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积极赔偿受损车辆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所提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故判决张修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根据最高法于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中,关于危险驾驶罪其中一条表述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在这次事件中,张修维之所以能够被轻判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此次事故只涉及财产损失并未有人员伤亡,张修维在事后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谅解,同时他还是初犯因此得以被判缓刑。
希望张修维能够吸取教训彻底告别酒精,以职业的态度约束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足球中去,争取获得新任主帅保罗·索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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